荆楚网(湖北日报)(来信何春银、高峰)近日,咸宁市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管理的通知》,在行政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创新建立“黄红双色预警”机制。 此次新规旨在通过明确预警节点、细化职责分工,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推动行政公文管理由“重构”向“全生命周期管理”转变,稳定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服务预期,增强获得感、安全感。 具体内容包括:规范性行政文件完成前6个月启动黄色预警,起草或主要实施单位必须完成关键措施的“实物评估”一个月内对法律合规性、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红色预警在规范性行政文件到期前三个月启动。确需修改、扩大的规范性行政文件,起草单位或者主要实施单位必须在期满前1个月完成草案修改。 修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或者主要实施单位必须提出政策衔接方案,报市政府决定。对不及时推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据悉,新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司法局协调预警、监测、考核单位负责《体格检查修订》”,确保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