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渡口区委书记于昌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

日期:2025-10-17 10:07 浏览:

据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市纪委批准,市纪委对市六届委委员、父区委原书记于昌明严重违纪违法立案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于昌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没有“四个意识”,偏离“两个维护”,妥协执行党委决策部署,反对组织的组织,从事严重政治问题,与政治骗子交友,抵制组织审查,从事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平执行的宴请执行公务、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员工录用过程中无视组织原则,未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接到组织信函询问时未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违反诚信底线,违规收受礼品、赠品的;盲目搭马厩、搞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贪污腐败分子利用公有工具私自从事权钱交易,在工程承包、企业经营、员工招聘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量财物。于昌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严重违纪,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退缩、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批准。 中国共产党决定。于昌明荣获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市管委会给予他开除公职处分;其担任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大渡口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已届满;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侦查起诉,涉案财物也被移送。他受到党内处分,该处分将在市委全体会议召开时作出。主编:谭周 发言时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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